当我们回答问题时,我们从常识出发。当我们解释事情时,我们不仅依靠常识,而且依靠系统化的知识。
事情之所以发生,有偶然也有必然,合称因缘。陈嘉映曾写过一篇文章《哲学何为》,开篇提到他一辈子只是读哲学和教哲学。经济学是我的专业,但我很少读经济学,不是因为看不起它,而是因为要追究它的根本问题,于是读许多经济学以外的书。这样,我和嘉映探讨的问题,就有了相当的重合。
例如,嘉映追问“人是自私的吗?”并提出反例:人的仁慈大度很难用自私来解释,人的贪婪、残暴、阴险,又何尝能用自私解释清楚?我在教室里反复追问“合作何以可能?”并引用脑科学的研究成果,论证人类大脑先天就有利他倾向。人当然不是自私的。那又如何对待经济学家的假设呢?
根据休谟的观察,人类有两种同情,其一是对他人快乐感的同情,称为“仁慈”;其二是对他人痛苦感的同情,称为“正义”。同情,可称为一种“心理能力”,它是社会性个体身上的“群性”。
钱穆指出,人而为人,因其兼有个性与群性。今天,多数人承认,个性是创造的源头,群性是合作的源头。一个群体最终能够达到何种文明水平,依赖于这个群体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包容个体的差异,并仍维系他们之间的合作。奈特指出,一个群体最终能够达到何种文明水平,端赖于这群体里的人民在多大程度上能够包容他们之间的个性差异并仍可维系他们之间的合作。
在芝加哥学派经济学家当中,奈特最让我佩服,因为他显著地比其余的经济学家更深刻。历史上必定出现过一些包容了巨大个性差异的群体,却因个性差异巨大而毁灭了合作秩序,于是群体消亡。另一方面,历史上也必定出现过一些特别讲究合作的群体,却因不能容忍个性差异而丧失了创造性,从而在生存竞争的压力下归于消亡。牛顿曾困苦万分,因为他所信的教派被当时的国王宣布为异端。洛克爱才,尤爱牛顿,有感于此,写出不朽的《论宗教宽容》,成为现代社会“宽容”学说的基础。若无足够宽容,何来个体自由?
有感于此,逃过了纳粹迫害的爱因斯坦指出:自由是整体性质。在他看来,自由虽然是个体的诉求,却要求社会整体的宽容。
可见,深刻的思考是相通的。或许因为同时代的深刻思考者太少,所以往往发生跨越不同时代深刻思考者之间的交流。
自由是整体性质,这俨然就是说给中国人听的,可谓“振聋发聩”,又可谓“空谷足音”。我们相互见面不问“你吃了吗?”也不问“你自由吗?”我们见面要问“我们自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