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读过《红楼梦》,而没作过《红楼梦》的研究工作。
很自然地,在这里我只能以一个小小的作家身分来谈谈这部伟大的古典著作。
我写过一些小说。我的确知道一点,创造人物是多么困难的事。我也知道:不面对人生,无爱无憎,无是无非,是创造不出人物来的。
在一部长篇小说里,我若是写出来一两个站得住的人物,我就喜欢得要跳起来。
我知道创造人物的困难,所以每逢在给小说设计的时候,总要警告自己:人物不要太多,以免贪多嚼不烂。
看看《红楼梦》吧!它有那么多的人物,而且是多么活生活现、有血有肉的人物啊!它不能不是伟大的作品;它创造出人物,那么多那么好的人物!它不仅是中国的,而且也是世界的,一部伟大的作品!在世界名著中,一部书里能有这么多有性格有形象的人物的实在不多见!
对这么多的人物,作者的爱憎是分明的。他关切人生,认识人生,因而就不能无是无非。他给所爱的和所憎的男女老少都安排下适当的事情,使他们行动起来。借着他们的行动,他反映出当时的社会现实。这是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作品,而绝对不是一场大梦!
我们都应当为有这么一部杰作而骄傲!
对于运用语言,特别是口语,我有一点心得。我知道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首先要知道:有生活才能有语言。文学作品中的语言必须是由生活里学习来的,提炼出来的。我的生活并不很丰富,所以我的语言也还不够丰富。
其次,作品中的人物各有各的性格、思想和感情。因此,人物就不能都说同样的话。虽然在事实上,作者包写大家的语言,可是他必须一会儿是张三,一会儿又是李四。这就是说,他必须和他的人物共同啼笑,共同思索,共同呼吸。只有这样,他才能为每个人物写出应该那么说的话来。若是他平日不深入地了解人生,不同情谁,也不憎恶谁,不辨好坏是非,而光仗着自己的一套语言,他便写不出人物和人物的语言,不管他自己的语言有多么漂亮。
看看《红楼梦》吧!它有多么丰富、生动、出色的语言哪!专凭语言来说,它已是一部了不起的著作。
它的人物各有各的语言。它不仅教我们听到一些话语,而且教我们听明白人物的心思、感情;听出每个人的声调、语气;看见人物说话的神情。书中的对话使人物从纸上走出来,立在咱们的面前。它能教咱们一念到对话,不必介绍,就知道那是谁说的。这不仅是天才的表现,也是作者经常关切一切接触到的人,有爱有憎的结果。
这样,《红楼梦》就一定不是空中楼阁,一定不是什么游戏笔墨。
以上是由我自己的写作经验体会出《红楼梦》的如何伟大。以下,我还是按照写作经验提出一些意见:
一、我反对《红楼梦》是空中楼阁,无关现实的看法:我写过小说,我知道小说中不可能不宣传一些什么。小说中的人物必须有反有正,否则毫无冲突,即无写成一部小说的可能。这是创作的入门常识。既要有正有反,就必有爱有憎。通过对人物的爱憎,作者就表示出他拥护什么,反对什么,也就必然地宣传了一些什么。不这样,万难写出任何足以感动人的东西来。谁能把无是无非,不黑不白的一件事体写成感动人的小说呢?《红楼梦》有是有非,有爱有憎,使千千万万男女落过泪。那么,它就不可能是无关现实,四大皆空的作品。
二、我反对“无中生有”的考证方法:一部文学作品的思想、人物和其他的一切,都清楚地写在作品里。作品中写了多少人物,就有多少人物,别人不应硬给添上一个,或用考证的幻术硬给减少一个。作品里的张三,就是张三,不许别人硬改为李四。同样地,作品中的思想是什么,也不准别人代为诡辩,说什么那本是指东说西,根本是另一种思想,更不许强词夺理说它没有任何思想。
一个尊重古典作品的考据家的责任是:以唯物的辩证方法,就作品本身去研究、分析和考证,从而把作品的真正价值与社会意义介绍出来,使人民更了解、更珍爱民族遗产,增高欣赏能力。谁都绝对不该顺着自己的趣味,去“证明”作品是另一个东西,作品中的一切都是假的,只有考证者所考证出来的才是真的。这是破坏民族遗产!这么考来考去,势必最后说出:作品原是一个谜,永远猜它不透!想想看,一部伟大的作品,像《红楼梦》,竟自变成了一个谜!荒唐!
我没有写成过任何伟大的作品,但是我决不甘心教别人抹煞我的劳动,管我的作品叫作谜!我更不甘心教我们的古典作品被贬斥为谜!
三、我反对《红楼梦》是作者的自传的看法:我写过小说,我知道无论我写什么,总有我自己在内;我写的东西嘛,怎能把自己除外呢?可是,小说中的哪个人是我自己?哪个人的某一部分是我?哪个人物的一言一行是我自己的?我说不清楚。创作是极其复杂的事。人物创造是极其复杂的综合,不是机械的拼凑。创作永远离不开想象。
我的人物的模特儿必定多少和我有点关系。我没法子描写我没看见过的人。可是,你若问:某个人物到底是谁?或某个人物的哪一部分是真的?我也不容易说清楚。当我进入创造的紧张阶段中,就是随着人物走,而不是人物随着我走。我变成他,而不是他变成我,或我的某个朋友。不错,我自己和我的某些熟人都可能在我的小说里,可是,我既写的不是我,也不是我的某些朋友。我写的是小说。因为它是小说,我就须按照创作规律去创造人物,既不给我写自传,也不给某个友人写传记。你若问我:你的小说的人物是谁?我只能回答:就是小说中的人物。
我的作品的成功与否,在于我写出人物与否,不在于人物有什么“底版”。
假若我要写我自己,我就写自传,不必写小说。即使我写自传,我写的也不会跟我的一切完全一样,我也必须给自己的全部生活加以选择,剪裁。艺术不是照相。
有的“考证家”忘了,或不晓得,创作的规律,所以认为《红楼梦》是自传,从而拚命去找作者与作品中人物的关系,而把《红楼梦》中的人物与人物的关系忘掉,也就忘了从艺术创作上看它如何伟大,一来二去竟自称之为不可解之谜。这不是考证,而是唯心的夹缠。这种“考证”方法不但使“考证家”忘了他的研究对象是什么,而且会使某些读者钻到牛犄角里去——只问《红楼梦》的作者有多少女友,谁是他的太太,而忘了《红楼梦》的社会意义。这是个罪过!
是的,研究作家的历史是有好处的。正如前面提过的,作家在创作的时候,不可能把自己放在作品外边。我们明白了作家的历史,也自然会更了解他的作品。
可是,历史包括着作家个人的生活和他的时代生活。我们不应把作家个人的生活从他的时代生活割开,只单纯地剩下他个人的身世。专研究个人的身世,而忘记他的时代,就必出毛病。从个人身世出发,就必然会认为个人的一切都是遗世孤立,与社会现实无关的。这么一来,个人身世中的琐细就都成为奇珍异宝,当作了考证的第一手资料。于是,作家爱吸烟,就被当作确切不移的证据——作品中的某人物不也爱吸烟么?这还不是写作家自己么?这就使考证陷于支离破碎,剥夺了作品的社会意义。
过去的这种烦琐考证方法,就这么把研究《红楼梦》本身的重要,转移到摸索曹雪芹的个人身边琐事上边去。一来二去,曹雪芹个人的每一生活细节都变成了无价之宝,只落得《红楼梦》是谜,曹雪芹个人的小事是谜底。我反对这种解剖死人的把戏。我要明白的是《红楼梦》反映了什么现实意义,创造了何等的人物等等,而不是曹雪芹身上长着几颗痣。
是时候了,我们的专家应该马上放弃那些猜谜的把戏,下决心去严肃地以治学的精神学习《红楼梦》和其他的古典文学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