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致力于推广文学传播文化的在线平台,帮助大伙重视阅读和文学创作,传递文学力量,推动文学的发展和繁荣!
—— 《 普读 • PooDu 》

《民主的细节》摘录:美好的人性源于美好的制度

Excerpt From The Details Of Democracy: Good Human Nature Comes From Beautiful Institutions

2023-07-29 08:22
《民主的细节》摘录:美好的人性源于美好的制度

刘瑜,《民主的细节》(2009)

《民主的细节》是作者在哥伦比亚大学读硕士时观察美国民主政治所写的随笔,全篇文辞幽默,不似政治专著那样难啃。幽默的语言中作者剖析了民主政治下权利是如何运行如何制衡的,深刻分析了大量社会事件的底层逻辑,同期也表达了作者对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的反思和期望,是一本可读性很强的社科类书籍。


美国的民主并非一蹴而就的,而是历经几个世纪不断地协商,不断地修正来的;以制衡为根基的国家机器,在自我纠正中不断健康发展。但是,美国的民主政治也并非完美无缺,美国民众对人权达到近乎敏感的地步,很多时候出现矫枉过正的情形,美国的医疗制度就是个鲜明的例子,因为对医生的诊治和医疗事故的苛刻问责,导致美国医疗成本剧增,最后还是患者来买单。一个有趣的案例:一位妇人不小心把咖啡洒了,烫伤了大腿,于是以“咖啡不合理的烫”状告咖啡店,最后咖啡店败诉并赔偿68万美元;于是在这之后美国出现了一批以打官司为业的“讼棍”,因为美国民事诉讼的成本太低了,只要你不败诉,而且可能获得超额的赔偿。有些律师事务所的广告甚至是:来打官司吧,不赢不要钱!

《民主的细节》摘录:美好的人性源于美好的制度

在严密的制衡机器下,人们还自己以平等和自由

摘抄

  • 达尔对美国宪法这些“民主破绽”的阐述当然有其道理。但问题在于,“不够民主”一定是件坏事吗?一个社会一定是越民主越好吗?

  • 对美国历史的进一步观察表明,也许美国的开国之父们在设计美国宪法时,主导思想本来就不是“民主最大化”,而仅仅是“制衡最大化”。

  • 美国不需要一个世袭君主制,因为不受约束的君权是暴政的源泉。但这并不等于说他们的共识是“美国需要一个民主制”。这其中的区别在于,在其中很多人看来,纯粹的民主制也可能是暴政的一种;区别暴政与否的标准不在于人数,而在于“不容分说的强制性”。就是说,虽然制宪者们很清楚美国“不应该是什么样的”,对美国“应该是什么样的”,却众说纷纭。

  • 美国宪法之所以经受200多年的考验仍然不过时,就在于“平民自治”精神在为民主制度提供活力,而“精英治国”精神在政治互动的过程中提炼理性。“权利底线”精神为权利的不断扩张提供了基础,而“充分制衡”精神使任何权利的扩张不至于转变成专断的权力。

  • 抗争之所以可能并且取得节节胜利,也还是仰赖于制度提供的空间。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自由是平等之母:正是斗争的“自由”使得“平等”的成果变得可能。

  • 如果说美国的民主当年对托克维尔冲击最大的是其“平等因素”,它对我冲击最大的,则是其“制衡因素”。在这个复杂的政治机器中,权力每启动一次,就有无数的闸门同时被启动,每一扇闸门都要鉴定这次权力的实施属于良性恶性,然后才决定是否“放行”。

  • “西方的民主全都是骗人的东西”,是我们时不时能听到的论断——对于那些自己不了解的事物极尽嘲讽之能事,确实是中国社会的奇异景观之一。不了解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拒绝了解,并为这种拒绝而洋洋得意。

  • “精神上开放”并不是说要去无条件地顶礼膜拜西方社会的政治制度和文化,而是指放下以前所积累的成见,保持一点虚心,一点好奇心,暂且搁置政治上的判断,真正出于知识的兴趣,去从细节上、从实际事务上去观察、去比较不同社会的运转方式。只有当一个人观察那些书本里的词汇如何在现实政治中展开时,才能认识到民主不仅仅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且是一种脚踏实地的公共生活方式。

  • 美国政治的伟大之处并不在于它的历史多么清白无辜,而在于作为一个“制衡机器”,它具有相当的自我纠错能力,从而能够实现点滴改良,而不是陷于暴政的死循环。

  • 我的这本书,就是试图用“讲故事”的方式描述这个“制衡机器”的运转。“讲故事”的意义在于,对于美国的民主,我们的视野里已经有太多宏大叙事、是非判断、情绪感慨,欠缺的反而是“事实本身”,一个个具体的个案能够帮助我们从意识形态的“高地”回到事实和细节的“平原”。古人有“哭错了坟”的笑话,这本书的目的,就是试图找准那座“坟”、描述那座“坟”,然后由读者自己决定是去哭还是去笑。

  • 美国政治的“制衡机器”有多个路径:国会、政府、法院三权分立是最显然的一个路径。联邦制为制约路径之二。活跃的公民组织是制度制衡的第三个路径。媒体和文化产业是制衡路径之四。最后一个制衡路径是投票选举本身。

  • 选举的重要性,不仅仅在于给民众一次机会将他们不满的政治家赶下台,同样重要的是选举动员过程所激活的公共生活:它带动公众对公共政策的讨论。

  • 权力制衡的意义在于促进利益均衡。通过充分制衡做出来的决策,一般不至于“赢者全赢,输者全输”,各方利益都能沾点光,从而缓和政治矛盾。

  • 除了利益均衡,充分制衡另一个更大的好处是提高政治决策的理性成分。一个好的民主制度,不仅仅是为了实现不同利益之间的简单加减法,而是在不同利益集团的对话当中找到一个最合乎公共利益的政策方案。

  • 从美国民众对权利杯弓蛇影的态度来看,美国的民主之所以比某些国家成功,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普通民众在不断通过自己的行动去激活它。制度就像是钱,如果没有人去“花”它,那么它就什么都不是,不过是一堆废纸。而不断“消费”这些“钱”的习惯,则是文化。

  • 事实上,当一个社会的公民还仅仅停留在为“自己的利益”而斗争的阶段,它的民主制度肯定还是夹生的。一个真正牢固的民主制度,需要的不仅仅是“当我的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我要坚决捍卫自己的权益”,而是“当我的权益受到侵害,你要坚决捍卫我的权益;当你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我要坚决捍卫你的权益”的责任共同体意识。只有这种共同体意识,才能真正激活民主,否则各个利益群体各自为政,也许可以因为力量对比而形成暂时的妥协,却没有共同的理念将整个社会凝聚起来。
《民主的细节》摘录:美好的人性源于美好的制度

一是制度,二是文化

  • 阿尔蒙德的《公民文化》认为,最好的公民文化未必就是公民参与积极性最高的文化,而是在“参与意识”和“服从意识”之间的一种平衡。毕竟,一个社会不仅仅需要“热情”,也需要“秩序”。

  • 当人们普遍缺乏“规则意识”、“责任意识”时,制度要么形同虚设,要么就意味着大到惊人的实施成本。

  • 托克维尔在《美国的民主》中曾悲观地写道:“由于民主政府的本质是没有任何力量能够阻挡的多数人绝对主权,一个多数群体必然会有权力去压制少数群体。正如有绝对权力的个体会滥用他的权力,有绝对权力的多数群体亦会如此。鉴于公民的平等状态,我们可以预见一种新的压迫形式会在民主国家中出现……人心中有一种对平等的恶癖,那些弱者会试图将强者扯到和他们一样低的位置上,从而使人爱好奴隶的平等甚于自由中的不平等。”不幸的是,托克维尔所预见的“向下的平等”的确在后来的人类历史上出现了,不是在美国,而是在某些激进国家。那些国家历史上对知识群体的迫害,对财富精英的毁灭,对个体追求个人发展的压制,对多元文化艺术追求的打击,都印证了托克维尔人类将走向“向下平等”的判断。而这个惨烈的画面之所以没有在美国出现,就在于托克维尔忽略了一个小小的因素:自由。政治自由、市场自由鼓励多元,鼓励竞争,鼓励参差不齐,鼓励精英主义,从而消解一个固定的“多数群体”,将它打散成一个个随时变换组合的利益群体。就是说,自由是“中和”民主的一种碱,调和民主天然蕴藏的腐蚀性的酸。而前述激进国家本质上是试图实现一种“反自由的民主”,不幸它失败了,因为我们发现,没有自由的“民主”,最终会蜕化成以民粹面目出现的极权主义。
  • 近200年前,在那次著名的旅行之后,托克维尔说过一句意味深长的话:“民主把一个人永远地抛回给他自己,最终将他完全禁锢在内心的孤独里。”这话可以做多样的解读,我的理解则是,民主通过将公共生活的重负压在每一个个体的肩膀上,挑战每一个人的心灵和头脑。如果说劣质的民主,正如专制,是给个体提供一个隐身于群体之中的机会,那么好的民主则鼓励每个人成为他自己,依赖于每个人成为他自己。“把一个人永远地抛回给他自己”,这是一件好事还是一件坏事呢?勇敢的人和怯懦的人,勇敢的民族和怯懦的民族,也许有不同的回答。

  • 美国宪法的精髓,不是某一个具体的法律条文,而是它所构架的权力制衡。这种权力的平衡,可能被一个独裁者大刀阔斧地公然推倒,也可能被一个扩张权力的总统一点一点地蚕食。正是因为这种蚕食的危险,对任何一点政治病毒建立一个强大的预警机制,可以说是政治健康的前提。

  • 可以看出,美国社会是一个对政府权力高度“过敏”的社会。正是这种“过敏”,使这个国家两百年来能够不断“狙击”专制的病毒,防患于未然,维系社会的健康。对于一个将宪政和法治视为灵魂的社会来说,面对灵魂里的杂质,小题大做、大惊小怪、吹毛求疵,可以说是一种美德。潘恩曾经说过,那些试图享受自由的人,必须同时忍受肩负它的疲惫。
  • 一个文明的社会,必须给予劳动者政治上的声音,这一点至关重要。

  • 众所周知,政治是一种斗争的艺术。然而,同样重要却经常被忽略的是,政治也是一种妥协的艺术。在一个协商性的政治里,没有任何一方可以为所欲为。

  • 只有公民社会发达的组织资源才能让一盘散沙的社会在必要时迅速“凝结”起来,并且通过源源不断的“创意”给人们冷却下去的激情加温。当然,发达的公民团体也绝不是天上掉下来的,它是政治自由、政策导向、一定的经济水平、长期的公民意识教育的结果,一句话,美好的人性源于美好的制度。

  • 如果说自由是一枚硬币的话,你不可能只得到它的一面去退还它的另一面。精神的自由是一片阳光雨露,它可以养育出玫瑰,也可以养育出罂粟。如果为了给文化“消毒”而消灭“精神的自由”,也就是为了消灭罂粟而消灭阳光雨露,那么玫瑰也必将不保。

  • 与经济学家的“完全理性人”假定不同,道义在人们的经济行为中是有一席之地的。很多有“消费责任感”的消费者宁愿花稍高的价格购买“清白”的产品,而不愿花稍低的价格买“肮脏”的产品,而对商家来说,一部分经济损失所换取的道义形象最终可能带来更多的经济收益。这也是为什么“咖啡公平交易运动”能够成长迅速。

  • 许多人观察美国社会时,容易强调其霸权主义、商业主义的一面,却不大重视这个国家源远流长的“理想主义”政治文化传统。完全社会自发的、为万里之外的拉美农民、中国民工权利而斗争的公平交易运动正是这个理想主义传统的一个小小注释。当然,理想主义要真正成为一种社会力量,是需要一定的政治、社会基础的,比如NGO的高度发达,比如一定的经济发展水平。

  • 观念的市场里,有各种各样极端的声音,但只要没有国家机器的压制或者煽动,老百姓的意见,总会通过一番摇摆,回归中庸之道。相反,把牛鬼蛇神死死关进盒子里不让透气,民意反而像个不断升温却没有出气口的高压锅一样,慢慢凝聚越来越危险的压力。

  • 一个朋友说:我不在乎别人的观点是不是和我的一致,甚至不在乎别人的观点是不是愚蠢,我在乎别人的观点是不是“独立思考”的结果。我想所谓的“独立思考”就是指,当你拥有一个观点的时候,是通过你自己掌握的信息独立做出的判断,而不是因为一百个人里面有九十九个这样说了所以人云亦云地这样说。

  • 上大学的时候,有个老师说:检验一个国家的文明程度,其实不是看多数人,而是看少数人,比如残疾人,同性恋,外来移民,他们的权利有没有得到保护。要我说,还有一个更过硬的标准,就是看这个国家的“敌人”落到它的手里之后,权利有没有得到保护。

  • 泱泱大国的运转,政府不可能不出错,重要的是这个政府如何面对自己的错误,是否承认它,是否改正它,是否在一个更大政治框架中受到制约。同样重要的是,这个社会能否容忍政府以“国家安全”的名义来践踏人权——不仅仅是“我们”的人权,而且是“敌人”的人权。归根结底,人权是人类的权利,不仅仅属于“我们”或者“他们”。

  • 在人类天生的健忘倾向面前,文化产业主动承担了守护记忆、背负记忆、传承记忆的责任。

  • 对于历史的伤痛,我们习惯于说“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何必揭历史的伤疤”;对于哪怕影射这一伤疤的文艺作品,我们涂抹着解构主义、荒诞主义、后现代主义的口红的嘴又说,“这种宏大叙事是多么的土气”。但是,如果对生命和痛苦的漠视可以体现在我们对待历史的态度里,它同样可以体现到我们对现实的态度里。事实上,当我们的文艺作品用五光十色的豁达、诗意、颓废、华丽、放荡、恶搞,以及最重要的,沉默去包裹怯懦时,它正在体现到我们对现实的态度里。

  • 也许,历史的妙处正在于此:它不仅是关于过去的事件,还可以是关于现实和未来的寓言。

  • 每个国家都有他自己的伤疤,美国政治最大的伤疤之一,是它的种族主义问题。确切地说,不是一个伤疤,而是一个还在发炎的伤口。任何一个涉及到种族问题的公共表述,无论是以电影、电视、书籍、演讲的形式出现,都是在一条钢丝上行走,一不小心,就会摔下万丈深渊。

  • 围绕着“政治正确”展开的这种辩论,本质上,是自由社会里,求真与求善之间的冲突。维护“政治正确”的人,试图在一个充满不平等的世界里,为弱者讨回公道。而反对“政治正确”的人,试图打开一个没有思想禁区的世界,人们可以在其中尽情地追求真理、畅所欲言。说到底,真实的东西不一定美好,而善良的愿望并不等于事实。

  • 有一次看美国某地方选举的电视辩论,主持人问几个候选人:你们认为政府的目的是什么?我当时一愣:好大的问题啊。这个问题貌似简单,似乎所有人都能够给出一个“正确答案”,但对它的回答及争论,实际上构成一部两千多年的政治哲学史。比如,一个自由主义者会认为,政府的目的就是给自由的市场竞争提供一个法律的保障;比如,一个儒家知识分子会认为,政府很重要的一个目的是道德的教化;比如,一个社会主义者会认为,政府的目的是通过控制资源的流动来保证社会的平等。当时有一个候选人的回答,最贴近我的想法,他说:政府的目的是帮助人们帮助他们自己。我之所以喜欢这个答案,是因为它暗含了我的主张:一方面,它主张政府应当“为人民服务”,但是另一方面,这个服务的方式不是直接给公众“喂饭”,而是通过保护公平竞争的法制来帮助他们自力更生。如果说历史是一场演出,那么公众应该是舞台上的演员,政府则应该仅仅是搭舞台的、打灯光的、放音乐的“服务人员”而已,既不能通过直接参与演出来“与民争利”,也不能通过对演员指手画脚来干扰演出。

  • 政府的目的是什么?彻底的自由主义者可能主张政府的“道德中立”,但是这从来不是也不可能是现实:任何法律系统都有它的道德前提。即使是“最小政府”,也在或隐或显地承担一个“道德引导”的责任,但是,政府在“从善如流”的过程中,界限在哪里?“为人民服务”和“多管闲事”甚至“极权主义”的边界何在?自由主义思想家密尔当初划定了一个边界:伤害原则。一个人的道德完善和身体健康,与政府无关,只有一个人的行为构成对他人的伤害,才应该受到法律的规范。所以,如果通过密尔的眼睛来审视上面几个案例,他可能不会觉得它们合乎自由主义,估计他会称之为“狗拿耗子主义”。

  • 一方面,美国到处都是脱衣舞俱乐部,另一方面,在办公室说个黄段子都可能被起诉,这里面有矛盾吗?其实没有。去脱衣舞俱乐部是一个人的自由选择,但是在办公室听到黄段子,不是一个人的自由选择,当一个人的“自由”可能伤害他人的“自由”时,他就必须征得对方的同意,而且是“信息充分前提下的同意”(informed consent)。自由的真谛,恰恰在于这种“同意精神”,而不是为所欲为。试想如果一个人开车想怎么闯红灯就怎么闯红灯,喜欢哪个美女直接就可以把她拽到家里去,他倒是自由了,但代价却是别人的不自由。所以,自由的悖论恰恰在于,自由的保障,来自于对自由的限制。

  • 美国那些碍手碍脚的繁文缛节,恰恰是这个国家之所以自由的前提。在某种意义上,越多的繁文缛节下面,保障了越多的自由,成熟的自由制度里,自由和约束总是具有对称性。

  • 人们已经开始意识到,民主选举不是选“明星”,而且是选择公共生活的方式。

  • 毕竟,改变文化比改变制度更难。改变制度不过是重写一些法律条文,而改变文化却是要扭转几千年来形成的观念。

  • 女权运动最大的敌人,莫过于那种根深蒂固的“本质主义的女性观”:男女本来就有别,女人本来就是如此这般的,而男人本来就是如此那般的。很多人不去区分这些“男女有别”中有多少是自然禀赋造成的差异,又有多少是社会建构的后果。当女性试图摆脱“社会建构”的这个部分时,他们立刻搬出“自然禀赋”的那个部分,把她们对自由的争取、对潜能的发掘、对欲望的释放妖魔化成“女人想要变得跟男人一样”。

  • 我写这些文章的“主导思想”,与其说是某种政治理念,不如说是对一种缺乏精确性的议政方式的反感。多年来我们花了如此之多的时间去判断“西方制度”的好坏,以至于我们都没有时间去了解它到底是什么。比如我们喜欢笼而统之地谈论“美式自由主义”并且以这个概念为分界线来站队,但是这个概念到底所指是什么呢?指美国缺乏福利制度?指美国没有劳工保护?指政府对企业缺乏管制?如果这个宏大的帽子底下其实空无一人呢?批判一个概念很容易,你只需要把它定义得邪恶一点就行,就像要骂一个人丑很容易,把他画丑一点就行。但是指出这个概念和现实的具体关系却没有那么容易,因为它要求你深入细节,回到事实本身。就是说,你得论证你画出来的这个人的确就是站在身边的这个人。

  • 不要让你的意识形态干预你的理性,尤其是不要让它局限你在知识上的视野。
  • 我想,比一个人的政治立场更重要的,是他抵达一个立场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