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作断言
你接受一个观点这一事实不足以使别人相信它。陈述你的观点并不是对它的一个论证,除非你只是在回答一个公众意见调查,否则每一种意见都需要一个论证来支持。当然,有些陈述是大家都会按其表面意义接受的,因而你无需去论证。但是,这并不是说它们无法被论争,若受到挑战,哪怕常识中最显然的事实也必须加以论证——这就是大部分哲学所要讲的。
2、循环论证
另一种谬误看起来像是一个论证,但实际上却是把要论证的结论当成了前提。比如,假定你主张人人应成为基督徒,理由是《圣经》是这样说的。确实,这也许对你而言是结论性的,但是,若你力图说服的人不信仰基督,他或她就可能同样也不会相信《圣经》上的话。因此,对于成为基督徒的论证而言,诉诸《圣经》就是循环论证。循环论证常常由一个改述的结论组成,比如,“这本书会提高你的分数,因为它有助于你更好地学习课程”。
3、恶性循环
循环论证与另一种通常被称为“恶性循环”的错误相似。考虑一下上述谬误的一种更精致的样式。一个人声称知道上帝存在,因为她看到过一个宗教场景。若问她怎么知道这是一个宗教场景而不是她服用某药物的反应,她会回答说,这种微妙且强烈的体验只能由上帝引起,而不可能由其他任何人任何东西造成。若再问她是如何知道这一点的,她会回答说,上帝亲自在场景中告诉她的。再比如,“他一定是犯罪了,因为他脸上的表情可以作证”。“你怎么知道他这是犯了罪的表情,而不是被吓着了或处于悲伤中的表情呢?”“因为他就是做那件事的人,这就是原因!”如果你用B来论证A,用C来论证B,却又用A来论证C,那么你就陷人了一个恶性循环。它之所以是恶性的,是因为像循环论证一样,你已经假定了你恰恰要证明的东西。但值得记住的是:由于那些信念只有在你接受其余的许多信念之时才能得到辩护,最终,所有观点可能都会形成个完整的圆圈。宗教徒与无神论者之间的争辩常常就是这样,自由市场论者与马克思主义者之间的论证也是如此,在那里,长时间的论证清楚表明,每一个人都接受了一个庞大的信念体系,其中这些信念彼此依赖。一些逻辑学家称这种情形是“良性循环”,但这并不是说没有恶性循环。一个良性循环是一个完整世界观的发展,它需要进行充分地思考和条理化。而恶性循环则像循环论证,通常是轻率思考的结果,不会有任何成效。
4、离题
一定碰到过这样的人,他对一种观点进行论证的方式是提出别的东西,比如,抛出一大堆数据表格,絮叨宇宙的状态,说些笑话——什么都做了,就是不谈正题。这可能是拖垮你的对手的一种技巧,但却不是说服别人同意你的观点的一种方式。一个论证无论多么花哨,若与你想要维护的主题无关,那对你就没有任何益处。
5、人身攻击
最令人讨厌的离题是对对手进行人身攻击,而不反驳他或她的观点。你要反驳的那个人可能是个骗子、穿着邋遢、秃顶丑陋、不到选举年龄或老得干不动活,但问题不在这儿,而在于他或她所说的是否可以接受。喋喋不休于对手的容貌、声誉、举止、智力、朋友或财产,可能会有助于你的读者去理解他或她为何会持这样的观点,但它没法证明或否证观点本身。要搞清楚对手的动机,少量的个人考量是合适的。但是,过多的个人考量通常会冒犯你的对手,而且通常对你自己更有害。因此,务必尽可能地避免这类论证。它往往表明你自己没有好的论证。
6、结论不清或变动
结论含糊或每一段文字的结论都变动的论证,是最令人丧气的论证之一。若某种东西确实值得辩护,那么它就应当清楚地陈述出来并加以坚持。你若主张服用药物者应受惩罚,但你没有说清楚这些人是指吸食海洛因的人,还是服用阿司匹林的人,那么你的观点就不值得听取。如果你说,你指的是非法的毒品罪犯,那么就不要去论证毒品对身体有害,因为毒品无论合法非法都对身体有害。如果你说,你指的是安非他明的服用者,那么当有人向你说明安非他明的几种医学用途之时,就不要转而去谈论药物的非法性。一定要搞清楚你在论证的是什么,否则你的论证就会毫无目标。
7、改变含义
当言词似乎形成了一个有效论证之时,就易于漏过的一种谬误。比如:人们只要能够独立思考就是自由的。监狱中的囚犯可以自由地独立思考。因此,监狱中的囚犯是自由的。这样一个悖谬的结论,在于“自由”二词含义的模糊不清,首先是用来指一种心灵自由,其次指的是身体自由。通常认为,著名的英国哲学家约翰 · 斯图亚特 · 密尔(John Stuart Mill)有一个有趣的例子就是这样一个论证:“人们欲求的东西就是值得欲求的东西。”但是要注意,这个论证利用了英语的一个含糊之处。并不是每一种实际被欲求的东西,都应当被欲求(比如,酒被酒鬼所欲求),因此,这个论证在演绎上是无效的。(不过,密尔认为, x是值得欲求的唯一根据是人们事实欲求它。)请注意,你的论证中的关键词项始终要保持相同的含义。
8、分散注意力
另一种常见的谬误形式是“用题外话转移别人的注意”,即有时用一个冗长的论证偏离所讨论的主题。比如,在一个关于心脑关系的论证中,一位神经学专家也许乐于详细地告诉你神经学中的一些奇特事实,告诉你他或她所做过的一些脑手术,还告诉你一些对神经学无所知的哲学家曾提出的可笑理论。但是,如果这些与所谈论的问题毫无关系,那么它们就只是不错的午后消遣方式,而不是消除歧见的步骤。论证时间有限之时,分散注意力是一种特别有利的谬误(正因为此,它非常盛行于课堂)。
9、伪问题
有时,谬误推理始于所提的问题。比如,一些哲学家主张,“心灵是如何与身体相联的?”或“上帝能创造一座连他也无法搬动的山吗?”,这样的问题就是伪问题。也就是说,它们看起来是真正的问题——甚至是深刻的问题——但根本上是无法回答的问题,因为它们基于些隐藏着的无意义的假设。(在这两个例子中,人们认为心灵与身体之间没有合法的区分,因此一切关于它们如何“相联”的问题都是无意义的;第二个问题则假设了上帝是“万能的”,以至于他能做逻辑上不可能的事情,而这是荒谬的。)伪问题像分散注意力一样,把我们导向了一条漫长的死胡同,不同的是,在伪问题的情形中,我们连出发点都找不到。
10、可疑的权威
我们此前提到,现代哲学是基于这样一个假设,我们有权——有时会甚至有义务——去质疑权威。然而,我们绝大多数的知识和意见都是基于诉诸权威——无论是否是科学家和特别聪明的“人”。不诉诸权威是非常愚蠢的,哪怕不是致命的,尤其是在一个技术化和社会化变得如此复杂的世界中。我们会问一个经济学家如果利率下跌会发生什么。我们会问礼仪小姐食用沙拉应使用哪把刀叉。如果我们问错了人,如果我们求助一个事实上不是相关领域的专家,那就会出现可疑的权威这种谬误。比如,问内科医生核政策的问题,或问物理学家中学教育的问题,他们在二个领域的专长,并不必然会扩展到另一个领域。是否诉诸书本和报纸上的意见,则要依所讨论作者和出版社的权威而定。印刷品并不必然就具有权威。
11、滑坡
隐喻往往遍及所有论证。较为常见的一个隐喻是“滑坡”,即人一旦踏上打滑的斜坡,就不可避免地滑到底端。(在政治中,有时被称为“寒蝉效应”和“多米诺理论”。)比如,有人主张,任何对自由言论的干涉,哪怕是禁止人在拥挤的礼堂里喊“着火了”,迟早都会导致对所有自由言论(包括有识见、负责的政治讨论)的根除。但是,通过抨击一种极端情形,我们就会因此危及整个制度吗?可能有时是这样。但更多的时候不是这样,滑坡隐喻只是让我们认为存在着这种不可避免性,哪怕事实上并没有这样的事情。
12、抨击稻草人
具有真正论证的真正对手,是难以反驳的,因此,一个轻松的办法就是,转而攻击一个其论证易于反驳的假想对手。这个假想对手被称为“稻草人”,他给我们的额外好处就是不会抵抗。比如,一位宗教作家对那些认为穆罕默德从未存在的人的抨击,而事实上,他的对手只是质疑了他对神的具体解释。一位讨论心身问题的作家,嘲讽那些认为心灵活动和一些(未知的)身体活动之间不存在任何可能关联的人——事实上没有人曾赞成这一观点。
13、怜悯(以及其他情感诉求)
一些谬误形式诉诸我们的较好部分,哪怕它们挑战了我们脆弱的逻辑能力。诉诸怜悯向来是这样的一个论证。受苦人民的照片也许可以激发社会行动,但是,我们的怜悯——一种不可否认的美德——与所讨论的社会行动之间的联系仍然不是一个论证。诉诸怜悯——以及一切对情感的诉诸——在哲学论证中有一个完全合法的位置,但是,这些诉诸自身仍不是对于任何观点的论证。一个演说者可以激发我们的愤怒,但我们针对问题要做的,必须是进一步论证的产物。
14、诉诸武力
身体的力量从未造就哲学的正确。一个人有时会受到恐吓,但他或她并不因此而被反驳。一个人有时会用武力来支持一种哲学信念,但是,武力从未证成这种信念。
15、不恰当的论证
我们最后提到的谬误与方法选择有关。若有强有力的归纳论证反驳你,你坚持演绎论证就是一个谬误——也许不是一种错误的论证,但同样是一个逻辑上的错误。比如,假设你在演绎地论证某个国家不存在刑讯逼供,因为Q先生统治这个国家,而Q先生是一个好人(这里隐含的前提是:“好人不会允许他们的国家存在刑讯逼供”),但是,若有许多可靠的证人公开描述他们亲眼所见或亲身经历的刑讯逼供,那你最好还是放弃这个论证。在这样的信息面前坚持你的演绎论证,是愚蠢的。这可能没有指出你的论证错在哪里:可能Q先生不是这样的一个好人。也可能他已经倒台了。也可能是好人不知道刑讯逼供,因而无法阻止它。但是,无论如何,应立即放弃这种论证。反之亦然。
某些抽象的问题似乎只能通过演绎论证来回答。比如,关于宗教问题的论争,寻求证据以建立一个归纳论证可能就是愚蠢的。这里的关键是你的基本的宗教概念及其含义。四处寻找相关事实所得到的证据,可能是无关紧要的。非常抽象的问题往往只需要演绎论证。
陷人以上任何一种谬误,几乎总是令人为难,往往会危及你的整个论证。如果你有一种情形要阐明,那么就用最有说服力的方式阐明它。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巧妙地结合演绎论证和归纳论证,辅之以类比和对其他观点的恰当批判。如果你认为你的意见重要,那么它们就值得你去整理支持它们的最好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