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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最容易爱上的人
是那些除了从他们脸上看到的、言谈中听来的之外
再很少吐露自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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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成熟的爱情而言,
人们不会在第一眼就跌入爱河
只有当弄清水的深浅,才会跳入其中。
这是一个在互相理解和肯定的基础之上的决定
而非想象中的共鸣与吸引。对成熟的爱情来说
只有真正地了解了对方,才会让爱有滋生的机会。
真正的爱情与常情背道而驰
不断增加的了解,
既可能是一种吸引力,又可能是一种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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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更愿意你称赞我的头脑,而不是我的脸蛋,
但如果你执意这样做,那么我更愿意你评价我的微笑(富于运动,肌肉控制),
而不是我的鼻子(静止不动,都是组织)。
我们渴望永远被爱,
即使我们一无所有:只剩下“我”,
这神秘的“我”在最脆弱、最易受伤的时刻还原为最真实的自我。
你能爱我之深以至于我可以袒露我的脆弱吗?
人人都喜好强壮有力,但你能爱我的虚弱无力吗?
那才是真正的考验。
你会爱上那个剥离了一切外在条件,
只剩下最本质内涵的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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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熟的爱充满自我节制,不会将事物理想化,
能够摆脱嫉妒、受虐狂或痴迷的困扰。
成熟的爱是一种有性关系的友谊,相处和睦,令人愉悦,彼此回应(也许这能够解释为何许多了解情欲的人不给这无痛的情感以爱的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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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身陷爱情时,
我们都以为自己所爱的对象是如此特殊
以致我们认为冥冥之中一定有一种神奇的力量安排我们的相遇”
“可是人总喜欢自欺欺人,认为是命中注定,
而当爱情消失时,
又把原先有关姻缘注定的种种胡思乱想忘于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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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爱情宿命论,
我们便不用考虑那个不可理解的论断:
人们总是先有爱的需要,然后再去爱一个特定的人;
我们选择的伴侣必定在相遇的人当中,
如果给予不同的范围,不同的航班,不同的时间或事件,
那么我爱上的人可能不是克洛艾
既然我已经爱上了她,我便不会再作如此思量。
我的问题在于,
将注定去爱和注定爱上一位特定的人混作一团,
错误地认为,
于我,不可避免的,不是爱,而是克洛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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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因为出于瞬间的念头,
人们没有透视对方的心灵,
甚至为此付出蒙蔽自己的代价才因此而相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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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例一见钟情中,
都有对爱人品质的故意夸张这种夸张的赞美,
使我们只会把精力倾注在一张特定的脸上。
这张脸承载着我们草率而神奇的信念不致使理想破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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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拉图认为,我们之所以认为一个人美,
是因为她(他)在某些地方符合美的理念。
也就是说,在某个地方(尽管我们不知道那是哪里)存在着美的客观标准。
而康德则认为,“美的判断是一个‘决定性的基础只能是主观的’判断”,
也就是说,
我们看一个人是否觉得美,
完全取决于我们看她(他)的主观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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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总是蒙住自己的眼睛,
提出一些最简化问题的方案,
从而回避问题的复杂性。
对爱情中的巨大痛苦,
爱情实证主义和禁欲主义都并非是适当的解答,
因为两者都瓦解了问题,而没有解决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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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在不了解所爱之人时,我们才会跌入爱河。
最初的行动必然建立在茫无所知的基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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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即没有爱情的生活)可以按其表面意义理解的姿势和话语,
现在却要穷尽词典可能有的所有释义”,“
一旦开始寻找互相吸引的种种迹象,
心上人的每句话、每一个行动都会被视为饱含深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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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具有魅力的不是那些立刻就允许我们亲吻,
或永远不让我们亲吻的人儿,
而是那些忸怩地牵引着我们在这两极间期待的精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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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得选择双方平等对待,彼此同等付出的关系。
而不是一个只愿及时行乐,
另一个人想要真正的爱情。
没有平衡,认不清自己,
或不明确自己想从生活中获得什么,
或什么都不搞清楚,我想这就是痛苦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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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时,
我们最向往缘分天定。
然而,
多数时候我们不得不与无法理解我们灵魂的人同榻共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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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自信能不费吹灰之力,即可征服我们最不在意的人
但欲望中包含的郑重成分。
阻止了爱情游戏所需要的漫不经心
而且从心上人身上发现的完美所产生的吸引力,
又会引发我们的自卑感,
这些真是爱情中令人啼笑皆非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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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感知到自卑,
我需要获得一种自己本身并不具有的个性:
一种为了吸引对方而去迎合心上人的需求的自我”
“爱情迫使我以心上人的眼光来观察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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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们从单恋者的角度审视自己爱恋的人
想象和他们厮守在人间天堂的无限幸福时
我们易于忽视一个重大的危险
如果他们开始回应我们的爱
那么他们的吸引力也许很快就褪色消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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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回应的爱情也许痛苦难耐
但却是一种安全的痛苦
因为它只会伤及自身而无害于他人
是自我导致的个人痛苦,甘苦交织
但是一旦爱情得到回应
那么人们就必须准备放弃仅仅是被动地受到伤害
而承担起去伤害自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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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两人不再能把差异化解成玩笑
那么这就是他们停止相爱
或至少不再为爱的维系
做出较大的努力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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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个人的判断被推广
使其为女友或男友接受之时
当我认为这很不错
成为我认为这对你来说也很不错时
这种从个人观点扩展到众人共识的举动
实乃一件专横之事
专横地声言这就是爱情
是迫使对方放弃自己爱看的电影或自己喜欢的鞋子
去接受一个只是假冒成普遍真理的个人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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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当人们知道自己是另一个人的所爱时,
才会既欣喜若狂又惊恐不安。
如果完全没有认识到自己值得爱恋,
那么接受他人爱情时的感受,
与被授予了巨大的荣誉却不知这荣誉的凭借没什么两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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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询问他人的爱情标准是一种良好的风度。
理想的爱情是,
不因一个人符合标准而产生爱恋,
而只是爱上这样一个人,
一个无关财产和身份地位的本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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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渴望的答案是“会”
一个把爱置于身体的世俗外表之上的答案,
或者更确切地说,置于它残酷的、不可改变的外表之上的答案。
我爱你,不是因为你的聪颖、才干和美丽,
只因为你就是你,没有任何附带条件;
我爱你,爱的是你灵魂深处的那个你,
而不是你眼睛的颜色、你腿的长短,或你支票簿的厚薄。
我们渴望心上人抛却我们外在的有利条件仰慕我们;
我们渴望心上人欣赏的是我们的本质,
而不是外在条件带给我们的光环;
我们渴望心上人乐意去重复那据说存在于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无条件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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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在与心上人熟识之前
我们的心中也许充满了那样一种奇特的感觉
感觉我们早已相识
彼此似乎曾邂逅于某时某地
也许在前生前世里
抑或是梦行神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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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绝大多数的男女关系中
通常都会有马克斯主义的思维
(当爱明显得到回应时)
这种思维的解决
得借助自我喜爱和自我痛恨之间的平衡
如果自我痛恨占了上风
那么接受爱的一方就会断言心上人不适合自己
如果自我喜爱占了上风
那么双方都会接受这样一种看法
爱得到回应不是因为心上人低贱
而是自己原本值得爱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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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如天才王尔德一样,
我想要说的是“只有我的爱需要申报”。
但是我的爱不是罪过,至少眼下还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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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毫无魅力的人共处时
沉默暗示对方令人厌烦
面对仰慕不已的对象时
沉默不语会让你相信
正是你自己了无意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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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怎么能把权利的话延伸到爱,强迫人们出于责任去爱?
这难道不是爱情恐怖主义的又一种变现?
难道不是爱情宿命论的又一个显像?
道德规范必须有自己的界限。
这是高等法院讨论的内容,
与午夜咸咸的泪水,与吃得好,住得好,阅读过多,
过度多愁善感者心碎的分手无关。
我曾经像个功利主义者一样,发自内心地,自私的爱过。
如果功利主义认为,一个行为只有当它为最大多数人带来最大的幸福时,
才是正确的行为,
那么现在爱克洛艾的痛苦和克洛艾被爱的痛苦,
则明确无疑的标志着我们的关系不仅无从区分是非,
而且不符合道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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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爱不再得到回应时,要求被爱的蛮横出现了,
我孤独地与欲望相伴,
毫无防卫,缺少权利,远离法规,
我的要求直露得令人吃惊:爱我吧!
为什么?
我只有一个微不足道的理由:因为我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