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从心所欲,不逾矩”的现代意义》
作者:李润和
无论是《周易》的“穷理尽性”,还是孔子的“克己复礼为仁”“从心所欲,不逾矩”、孟子的“尽心”“不动心”等都与旨在实现自我的道德实践密切相关。只有完整地发挥自己的道德能力,实现自我完善以及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才是人应当毕生追求的真正修养目标。
孔子提出“不逾矩”的背景是:他认为当社会成员能够把“克己复礼”作为行为规范而自觉遵守“礼”的时候,不仅有助于促进人的成熟,而且可以增强成员对共同体的连带意识,从而消除社会不和谐因素,促进稳定。即,他认为只有通过“礼”,在人与生俱来的品性、才能、功能和作用的基础上节制自我,对他人尽到社会义务,才是社会稳定最重要的动力。同时,他强调,所谓“礼”,是以节制自我、对他人尽到社会义务的“谦让”为本质的,而如果把这种谦让行为用于调节家庭、社会、国家和天下的利害关系,则社会关系就会更加和谐。最终,与“复礼”一样,“不逾矩”也成为了社会内部利害冲突所引起的不和谐因素的调节、和谐机制。
“不逾矩”与人类现实生活中的视、听、言、动之普遍的、客观的原则或实践标准有关,可概括为“中庸”这一概念。“中庸”意味着宇宙自然和人类的绝对和谐,也是一个代表人类是非判断和价值观的概念。尤其“中”字是儒家思想体系中的核心概念,蕴含着存在于人之本性中的普遍的最高价值,也是人在现实生活中具体言行的规范和准则。而且,“中和”是指人类性情所蕴含的“中”这个最高原理丝毫不为私欲破坏,完全依“礼”而动,在现实中实现和谐并具体显现出来。透过“复礼”和“不逾矩”,当“中和”在整个社会中完全得以实现,达到“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成”时,也就意味着人类和平。这就是孔子所说的“归仁”之意。他强调“礼制”,把它看作实现“治道”的方法、标准,使人伦得到重视,使之成为人伦的制度性保障,也与此一脉相通。
同时,“不逾矩”“复礼”也与“责任”相关。人是一种关系的存在。即,人是一种活着就必须与自然、与社会建立关系的自然的、社会的存在。人还是一种必须与自己建立良好关系的人文存在。生活在关系中的人,始终与自由和责任问题相伴。当然,这种责任与作为道德主体的个人,在自己的自由和自己所处环境带来的紧张关系中,决定自己行为的道德质量有着密切关系。而且,如何看待这种责任,也决定着具体实现自由的道德能力。另外,这也与个人基于人类共同体生活这一脉络,接纳道德规范和法则成为自己的一部分并付诸实践的道德能力密切相关。
“不逾矩”和“复礼”一样并非抽象理论,而是应对具体现实的道德实践。“不逾矩”是依靠个人内在人格的成熟和想把日常现实社会发展成为和谐共同体的德与规范驱动的。从这一点看,“克己复礼”作为传统智慧,其在现代社会中依然会具有崭新的生命力。孔子把七十岁老人的人生境界设定为“从心所欲,不逾矩”,为所有活在世上的老人提出了一个基于智慧和自我实现,讴歌道德自由的目标,真可谓伟大的省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