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晚,欧洲南方天文台官网以“新闻稿”形式,发出一张黑洞照片。根据网站说明,只要清晰标注来源,使用者即可非独占、免费地使用。不过很快,视觉中国的图片库发布这张照片,并且明码标价,争议随之而来。
- 在视觉中国的网站,这张图片上面清楚地用红色字体标明了“此图片是编辑图片,如用于商业用途,请致电400-818-2525或咨询客服代表。”
网友和视觉中国客服的微信对话:
不仅如此,视觉中国滥用版权的行径还惊动共青团中央发微博斥责:
事情继续走光,引来更多企业过来申诉,海尔、凤凰传媒、联想、360等发现其LOGO均纳入视觉中国的版权:
这一折腾,视觉中国先是不得不公开道歉,然后是公司股票大跌,现在已在关闭整改中。
真是不报不知道,一报吓一跳。北京青年报记者通过查询发现,视觉中国旗下的汉华易美和华盖创意涉及的裁判文书数量均超4000件。其中,仅2018年,上述两家企业裁判文书总量就达3348件,比2017年的1831件,增长了45.31%。此外,在超过八成的案件中,两家公司是作为原告提起诉讼的,案由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和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为主,占比超过八成。另据裁判文书收录网站Openlaw的数据显示,与“视觉中国”关键词有关的法律诉讼,2018年全年共有2968起,2017年更是达到了5676起,也就是说,这两年平均每天视觉中国就有15.6起官司要打。
一般公司打官司往往是迫不得已,视觉中国则把维权打官司当成一门生意。
曾经起诉腾讯“侵权”9张图片,要索赔18万元。最终法院判决腾讯赔偿2张费用。医疗机构房地产商也中招。
李先生是一名自媒体编辑,他就曾经先后遭遇了视觉中国和全景网络的“维权信”。“我们在一篇文章中用了两张图片,这两张图片是被采访对象提供的。但是大约过了半年,就接到了视觉中国发来的律师函,称我们的图片侵权,要求赔偿。”李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在与视觉中国代表的沟通中,对方一直建议其购买图片合作套餐,并表示如果购买上述服务,侵权图片可以算作服务部分,不用额外支付赔偿。
看到这里,我想起了“久走黑路必遇鬼”的老话,如今图片版权代理公司视觉中国四面楚歌的处境绝不是偶然的。
本来版权维权是理所应当的,但即使维权,也必须守住不作恶的底线,否则,只会引来天人共愤。
2017年我在一家公司负责新媒体工作,当时在网上找了一些图片,主要来自百度图片,偶尔也从花瓣网,但我印象中根本没有用过全景网的图片,但还是收到了来自全景网的侵权通知,共侵权76张,每张要加四百多。我一张一张对照,几乎都是从百度找来的,完全没想到会侵权。老板嫌打官司麻烦,让我跟他们诉苦请求少罚点。他们的负责人非常强硬,除非按照他们的套餐购买他们的图片,否则铁定起诉。没办法,后来老板只得花大价钱购买套餐。
我自己也是创作者,知道创作之不易,所以他们若是实实在在维权,我内心其实非常支持他们的做法。真正让我愤怒的是他们打着维权幌子搞“营销套路”。
“全景”网页截图
当时我就想,视觉中国们如此拿普遍家底偏低的自媒体开刷,这样的“钓鱼维权”和天价碰瓷能长久吗?
2018年一位媒体人的可谓一语成谶:
我想这件事针对的不仅是视觉中国、全景网们,对所有企业都是一个警示。企业本来以服务市场为天职,赚钱本来无可厚非,但企业盈利一定要有底线。这个底线就是不作恶。不仅是法律上的不作恶,还有道德上的不作恶。
法律上的不作恶企业家们往往会自觉遵守,因为触碰法律的代价是显而易见的,道德上的不作恶则经常被无视。现实中不少老板信奉着“只要不犯法就无所不用其极”的投机教条。这样或许能让他们赚得盆满钵满,但实际上他们损害的却是整个社会的利益,所以或早或迟,它们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和媒体的口诛笔伐。而就企业自身发展来看,四处树敌,总游走在灰色地带的做法也无异于自作孽,自断后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