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淑世易俗之功
吴宓于1894年出生于陕西省泾阳县,不及半岁,母亲去世。父亲吴建寅长期寓居上海,且又鳏居一人。故由祖母做主,过继给叔父吴建常。嗣父吴建常早年留学日本,辛亥革命后任凉州副都统,后任国民革命军驻陕总司令于右任的秘书长、国民政府监察委员等职。抗战时长驻西安。成长于这样的家庭,嗣父的财力和官势,不仅使他衣食无忧,而且为青少年时代能在陕、沪、京接受良好的教育,提供了经济的支撑。七岁那年,他就在嗣母的管教之下,读《史鉴节要便读》和《唐诗别裁》等。九岁时走出家门,正式就学读书。
1910年,清政府以美国退还“庚子赔款”,在北京设立“游美肄业馆”(清华大学之前身),诏令各省提学使招考优秀学童入学。他在西安参加初试和复试,以优异成绩录取。次年2月,游美肄业馆迁入清华园,是为清华大学历史的开端。在入学复试中,他在全国四百多名入校生中考取第二名。开学不过半年,辛亥革命发生,清华学堂宣布停学。他来到上海,考入“学费征收最多而英文程度最高”的圣约翰大学。1912年5月,清华学堂复学,在圣约翰大学不过二个月的他又复入清华,直至1916年夏,于清华学校高等科毕业。
他年少时就喜舞文弄墨,十岁那年就练笔写小说。清华复试那年就开始记日记,直至终身几乎从未辍笔。入清华后,他利用暑假,将自己的诗稿编成《雨僧诗稿》。他还与同学汤用彤合著章回体小说《崆峒片羽录》。他们只写成前三回,约有三万字左右,后又散佚。他还与同学施济合作用英文写成《天坛》,并作为美籍教师所授“欧洲古代史”的课程成绩。在清华读书时,发表过纪实小说《二城新事》、剧本《沧桑艳传奇》和若干诗文。
早在1909年,他就已与表兄在西安创办《陕西杂志》,可苦于两个少年读书人,无力筹备经费,仅由西安公益书局出版一期而作罢。入清华的第四年,他即担任《清华学报》编辑。同时又担任《清华周刊》编辑,并一度代理总编辑。他如此热衷于办报办刊,实与他的志向紧紧相联。他本以富兰克林和福泽渝吉为楷模,意欲成就象他们那样的伟业。他自知做不成富兰克林、福泽渝吉,只能“期期于道义文章,”以在“神州古国当其末季、风雨如晦之中,”在“世界史上尚得留一纪念”。他说:
“至进行之法,则发刊杂志多种,并设印刷厂,取中国古书全体校印一过,并取外国佳书尽数翻译,期成学术文章之大观,而于国家精神之前途,亦不无小补;而尤要之事则社友均当实行完全之道德,期为世之修学者、营业者树一模范,使知躬行道德未尽无用,且终致最后之成功,或者道可光明、俗可变易,则区区百年之志也。”
清末民初,报刊在中国作为新生事物,正在兴起和发展之中。这自然为吴宓“期期于道义文章”,以逞其“区区百年之志”,提供了展示其才能的平台。在清华读书时,他就有志于“杂志与化学二种”。在他看来,“化学工业”是门“实学”,可以发展中国的科学,以富国强民。他之所以没有选择,是因为自己“体弱而不耐劳”,难以有较大的发展。他认为办杂志,才是自己选择的最佳“志业”。他是个有抱负且事功心较强的人,既然不能于“实学”有所作为,那就只有将抱负和志向投之于“治杂志业”,他认为这对于他有如下的利益:“(一)旁征博览,学问必可有成。(二)殚力著述,文字上必可立名。(三)针砭社会。(四)发扬国粹。(五)游美归后,尚可日日修学,日日练习观察,治事之余,兼有进境。”
1917年9月,吴宓到美国留学。先入弗吉利亚大学学习文学。次年8月,又转学哈佛大学。在哈佛大学经友人介绍,认识了最早来哈佛留学的梅光迪。两人谈起中国文化,竟是那么的投入和契合,都有相见恨晚的感觉。经梅光迪引荐,他很快又被免考,直接转入哈佛大学比较文学系,师从白璧德和穆尔教授,研习比较文学、西方文学和哲学等。白璧德作为现代保守主义与新人文主义的主要代表人物,对吴宓的影响至为深远。
白璧德认为文艺复兴以来,科学主义和浪漫主义因遵循“物的法则”而空前流行,可这些理论都偏离了“人的法则”,主张以人性之自我抑制本能之自我。这种思想与中国儒家的人文主义传统极为相似。白璧德本人就十分钦羡孔子的思想,称其为中国文化的精萃。他一再告诉中国留学生,中国文化的复兴与否,不仅关系中国,也将影响世界文化的发展方向。吴宓在留学哈佛的日记中写道:
“白师(指白璧德,作者注)谓于中国事,至切关心。东西各国之儒者,Humanists应联为一气,协力行事,则淑世易俗之功或可冀成。故渠于中国学生在此者,如张、汤、楼、陈及宓等,期望至殷云云。”
此时,国内的新文化运动正狂飙兴起,冲击着中国的传统文化。吴宓不负导师的期望,担当起“淑世易俗”的责任。虽说是间隔浩淼的大洋,可他的心早已飞回大洋的彼岸。他在《留美学生季刊》和《中国留美学生月刊》上,发表《论新文化运动》和《中国的旧与新》等文章,积极参加新文化的讨论,用他的话说:“宓虽身在美国留学,实不啻已经回国,参加实际之事业,活动也矣!”
陈丹青油画《国学研究院》,从左至右依次为:赵元任、梁启超、王国维、陈寅恪、吴宓
矢以孤身当百毁
吴宓在美国留学时,正是新文化运动发轫时期。当他在哈佛大学拿到文学硕士学位时,新文化运动在中国已是深入人心,取得决定性胜利。新文化运动对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学的批判,使他尤为气愤。他在日记中写道:“目今,沧海横流,豺狼当道。胡适、陈独秀之伦,盘踞京都,势焰熏天。专以推锄异己为事。”他以为“今之倡‘新文学’者,岂其有眼无珠?不能确察切视,乃取西洋之疮痂狗粪,以进于中国之人。”他感叹:“呜呼,安得利剑,斩此妖魔,以拨云雾而见天日耶!”
按照规定,他仍可以在哈佛深造,可他归心似箭,决心“为理想与道德,作勇敢之牺牲。”要回国“参加实际之事业”。他本已接受北京高等师范学校的聘请,将就任英语系主任。可当他得知已被聘任的四名留学生,“其议论主张,无非破坏国粹”等,便感觉“天下事可伤者,孰过于是?”十分不情愿去北京高师。正当他倍感孑然孤独时,先已回国的梅光迪自东南大学发来邀请,聘请他为东南大学英国文学教授。梅光迪对他还有另外的期待,那就是共同创办《学衡》。
1922年1月,《学衡》杂志在南京东南大学创刊,吴宓是主要办刊人之一。从1922年1月创刊到1933年7月终刊,十二年的时间内,《学衡》共出版了79期。这是份文史哲综合性学术期刊。吴宓在为《学衡》撰写的简章中说:“论究学术,阐求真理,昌明国粹,融化新知。以中正之眼光,行批评之职事。无偏不党,不激不随。”“于国学则主以切实之工夫,为精确之研究,然后整理而条析之,明其源流,著其旨要,以见吾国文化,有可与日月争光之价值。”
《学衡》原是同人刊物,编辑中还有梅光迪、胡先骕、邵祖平等。可渐渐的由吴宓一人独揽。他以为《学衡》“乃理想中最完美高尚之杂志,”故“悉力经营,昼作夜思”,以至“牺牲学业时力”。谁曾想,没有人能予以理解,相反对他一人办刊,多有批评。最为知交的梅光迪退出《学衡》,而且还说:“《学衡》愈来愈坏。我与此杂志早无关系矣!”一时间,为《学衡》撰稿的人越来越少,再也无人热心《学衡》,只有他一人独力撑持。这令他极为痛心,感叹道:“生平苦作,而不能感动一人。独力辛勤从事,而无人襄助,无人矜怜,无人赞许,无人鼓励,殊可痛伤。”
如果说他一般地排斥新文化运动,显然有失公允。他自有中国新文化的设想,那就是“以孔教为中枢,以佛教为辅翼,西洋文化以希腊罗马之文章哲理与耶教融合孕育而成。今欲造新文化……则当以以上所信之四者,首当着重研究,方为正道。”他力争和倡导的则是博采东西,并览古今,杂糅东西文化精髓,以使中国文明“昌明树立于世界”。
他从不讳言自己之尊孔,他在《孔子之价值及孔教之精义》中说:“今日之要务,厥在认识孔子之价值,分明孔教之义理,使知孔子之为人,如何而当尊,其教人之学说,如何而可信。由于我之良心,我当尊孔,本于我之智慧思考,我坚信孔子之学说。故今举世皆侮孔谩孔,虽以白刃手枪加于我身,我仍尊孔信孔,毫无迟惑之情,游移之态。”这种坚守贯穿一生,迨至晚年,当批林批孔甚嚣尘上时,他就是不溶入一片声的“大合唱”中,真正的是“毫无迟惑之情,游移之态。”高调疾呼:“宁可杀头,也不批孔。”“没有孔子,中国还在混沌之中。”
他批评新文化运动者“持论则务为诡激,专图破坏。……其所选材则惟选西洋晚近一家之思路,一派之文章,在西洋已视为糟粕,为毒鸩者,举以代表西洋文化之全体。其行文则妄事更张,自言体裁,非马非牛,不中不西,使读者不能领悟。……少年学子热心西学,而苦得研究之地、传授之人,遂误以此一派之宗师,为惟一之泰山北斗”。他坦言自己职责所在就是,“指驳新文化运动之缺失谬误,以求改良补救之方。”
这多少有些引火烧身了,鲁迅在《估《学衡》》一文中批评道:“夫所谓《学衡》者,据我看来,实在不过在‘聚宝之门’左近的几个假古董所放的假毫光;虽然自称为‘衡’,而本身的秤星尚且未曾订好,更何论他所衡的轻重是非。”胡适在《五十年之中国文学》中宣称:“《学衡》的议论,大概是反对文学革命的尾声了。”有这样重量级的文学革命领袖人物的评说,吴宓和《学衡》的处境是可想而知。
他为此焦虑过苦恼过,他声言:“吾惟渴望真正新文化之得以发生,故于今之新文化运动,有所訾评耳。”凭心而论,他并非“不欢迎欧美之文化”,并非顽固守旧,只是不赞成打倒孔家店,不赞成废除汉字,不赞成全盘西化等。自以为新文化、新文学,应是“兼取中西,熔贯古今”。他曾这样地夫子自道:
“世之訾宓毁宓者,指宓为儒教孔子之徒,以维护中国旧礼教为职志。不知宓之所资感发及奋斗之力量,实来自西方,质言之,宓爱读柏拉图语录及新约圣经,宓看明(一)希腊哲学,(二)基督教,为西洋文化之二大源泉,及西洋一切理想事业之原动力;而宓受教于白璧德及穆尔先生,亦可云宓曾间接承继西洋之道德,而吸收其中心精神。宓持此所得之区区以归,故更能了解中国文化之优点与孔子之崇高中正。”
使学生知我服我
吴宓说:“职业平淡而必有物质之报酬,志业难苦而常有精神之乐趣,皆二者之异也。职业和志业的合一,乃人生最幸之事。”他所孜孜以求的正是“职业和志业的合一”。正是这种追求,使他主动放弃德国、美国的聘请,也放弃去香港、台湾的讲学,独独选择这块生他育他的土地,以实现他的理想抱负和文化使命。他一生曾在十二所大学任教,十所大学兼职,多所大学作学术演讲。算来他在清华大学和西南师范学院任职的时间最长。
1920年5月,当梅光迪邀其去东南大学任职时,他几乎一点都没有犹豫,立即电函辞去北京高等师范学校的聘请,而选择了东南大学。这是因为这里有《学衡》,有志同道合的梅光迪。在这里他可以完成恩师白璧德所期望的“淑世易俗之功”,所以,尽管东南大学的薪水低于北京高等师范学校,他还是抱定决心“为理想与道德,作勇敢之牺牲”。
来到东南大学,他竟然闭门不出二十多天,谢绝一切来往,专心备课,直至准备充分,才于9月底正式开课。他在东南大学开设“英国文学”、“英诗选读”、“英国小说”等课,又另外为四年级开设“修辞原理”。开学不久,英语系中又分出西洋文学系,主任梅光迪,教授吴宓。学生就因为爱听他的课,英语系中竟有四分之三的学生转入西洋文学系。
1923年春季开学时,清华学校高等科四年级学生梁实秋等来东南大学,闻吴宓讲课精彩,连续听课三日,深深折服,大力推崇。回校后,梁实秋在《清华周刊》发表文章说:“盖自新文化运动之起,国内人士竟谈‘新文学’,而真能确实讲述西洋文学之内容与实质者则绝少(仅有周作人之《欧洲文学史》上册,可与谢六逸之《日本文学史》并立),故梅君与宓等,在此三数年间,谈论西洋文学,乃甚合时机者也。”他还在文章中慨叹清华学校怎么就不聘请吴宓回校执教。
时隔一年,东南大学把西洋文学系并入英语系,系主任梅光迪赴美国哈佛大学任教,《学衡》同人也星散而去。吴宓本因梅光迪和西洋文学系而心系东南大学。如今友人已离,西洋文学系裁并,他感觉在东南大学已没有实际意义,便接受东北大学的聘请任英语系教授。
可不久,他就发现东北大学的办学理念,与自己所抱的理想相处甚远。学校当局官场气十足,更让他接受不了的是,学校利用他的声誉,把他“看作是一架挣钱的机器(而且是一架粗苯的、效率不高的机器)!”他在给友人的信中称,已经“感受到如此强烈和痛苦的体验”。1925年2月,他离开东北大学来到北京。
1925年1月,他被聘为清华学校教授。2月,清华学校正式更名为清华大学。是时,清华成立“国学研究院”,校长曹云祥聘请他为筹备处主任。他首先聘请梁启超、王国维、陈寅恪、赵元任为研究院教授,并主持制定《研究院章程》等。6月,他正式就任清华大学研究院主任。这实际是个行政职务,过多的事务性工作,让他烦不胜烦。他在日记中写道:“宓到清华,长羁身于行政事务,而未能专授功课,使学生知我服我,舍长用短,……而且与小人俗子角逐齮龁,不亦哀哉。”他自觉太痛苦了,执意辞去研究院主任一职。
他开始专任清华大学西洋文学系教授(1928改为外国语文学系),兼任大学部国文系(后改名为中文系)主任至1928年。他紧随世界教育的发展方向,努力培养学生成为“汇通东西之精神思想而互为介绍传布”的“博雅之士”。经他的培养,清华大学涌现出很多“汇通东西”的“博雅之士”,他们中有钱钟书、季羡林、曹禺、李健吾、许国璋、王岷源等。
他生命的精彩原本就属于三尺讲台,许多他的学生在数十年后,依然将他的讲学风采,永远地定格在自己的记忆里。他的学生、北大教授王岷源生前著文回忆:
“我先后选习了他开的两门课——《英国浪漫诗人》和《希腊罗马古典文学》。这两门课都讲授的很好,我从中获得不少知识。特别是‘浪漫诗人’一课,对二十多岁青年,一般都很有兴趣。在课堂上听着讲述拜伦、雪莱、济慈的诗篇和他们富有浪漫色彩的生平,真是一种享受。雨僧(即吴宓,作者注)先生讲课时也洋溢着热情,有时眉飞色舞。虽然时光已经过了60年,今天我依然可回想起雨僧师当年在课堂上讲拜伦的《恰尔德·哈罗尔德游记》第三章21以下诸节、雪莱的《西风歌》、济慈的《希腊古瓮歌、》《夜莺歌》、《圣艾格尼丝前夕》等篇什的热烈气氛。”
抗战胜利后,迁往西南的各大学纷纷复员返回内地。吴宓本拟由成都重返清华,因武汉大学的一再邀请,便往武汉大学担任外文系教授兼系主任。至此与清华大学脱离关系。在武汉大学三年,他还兼任华中大学国文系教授、湖北师范学院外文系教授。1948年4月,回家省亲途径西安,被西北大学挽留讲学二周。5-6月间,又应中山大学文学院院长王力的邀请,赴广州中山大学讲学五周。1949年4月,他又飞回重庆,任北碚相辉文学院外文系教授,后又任北碚勉仁文学院中文系教授,兼任沙坪坝重庆大学外文系教授。1950年4月,任四川教育学院外文系教授。10月,四川教育学院与国立女子师范学院合并为西南师范学院。自此,他一直在西南师范学院执教。
吴宓先生很勇敢
他的学生钱钟书曾说:“吴宓先生很勇敢,却勇敢的不合时宜。他向所谓‘新文学运动’宣战,多么具有堂吉诃德跃马横剑冲向风车的味道啊!”又说吴宓“是伟人,也是傻瓜。”其实,吴宓的勇敢来自矢志不渝的信念,即“吾国文化有可与日月争光之价值。”孔子儒学“有裨于全世界。”“我辈本此信仰,故虽危行言殆,但屹立不动,决不从时俗为转移。”
他抱定宗旨,要捍卫以孔子为代表的中国文化,表示“以虎穴之孤身,为补牢之左计,不问收获,但问耕耘,以求内心之稍安而已。”其时,新文化运动已经取得实质性的胜利,白话文再也不用鼓吹和推行,而几乎成为所有媒体的文字表述。可他偏偏视而不见,还要挺戟而战,这就不仅“不合时宜”,而且有些不自量力了。可就信念的坚守而言,他不失为一位伟人,可就其不识时务而言,无疑他又是一个傻瓜。
这是他一生的坚守,以至到了晚年,西南师范学院召开批林批孔会议时,有人问他:“你对‘克己复礼’有什么看法?”他竟然脱口而出:“‘克己复礼’是很高的道德标准!林彪是反革命,他永远做不到。”又说,林彪应该批判,孔子不应该批判。校领导出于保护他的愿望,不得不让他在家休息,以免他口没遮拦,说出诸如上述的言论,惹来不必要的麻烦。
全国解放后,我们经历了一个又一个政治运动。这些运动对中国知识分子以一定的冲击,吴宓自然也列在其中。但自他入西南师院以来,鉴于他的学术声望和教学实绩,学校领导和师生都对他极其尊敬。他是四川省政协委员,学校每逢开大会,都要请他上主席台就坐。学校考虑到他的教学和科研的需要,特意给他修建一所庭院式的平房小院。文化大革命中,他与其他教师一样受到批判,也下乡接受劳动改造,可西南师院的广大教师,总是安排他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从未让他下过地和肩挑背扛。他的学生、西南师范大学教授赵庆祥回忆:
“1976年8月的一个晚上,我去看吴老师,我问他的腿是怎样受伤的,他说是跌倒摔伤。1997年夏天,我曾就吴宓老师腿骨受伤的事访问了中文系的许多老师,当时在梁平开批斗会,两个红卫兵从两边架着吴老师快步走向会场。在通往会场有坡度的路上,三个人一起跌倒在地,众多参加会的中文系老师都亲眼看见。两个红卫兵爬起来了,吴老师年事高造成足关节受伤,并不是打断了腿。文革中,西师各级领导多被打倒,新被打倒的算活老虎;吴老师在前一阶段时间也被说成反动学术权威,年事又高,只算作死老虎,当然受苦就要少一些。”
这么一个“不合时宜”的学者,之所以格外地受到呵护和尊重,是与他学识渊博和教学魅力密不可分。他的许多学生回忆,听他的课乃是一种愉悦的精神享受。但凡上课铃响,只见他身着一件白色长衫,左手臂上挂着一根手杖,清癯的面容上架着一副眼镜,迈着矫健的步履走进教室。每每随着讲课内容的深入,他的情绪也会跌宕起伏。他是中国比较文学的大师,在将中国诗歌与西方诗歌进行比较后,他说:“中国诗歌重韵,西方诗歌更重节奏。”为了让学生更直观地理解,他当即背诵一首莎士比亚的长诗。背诗的过程中,边背诵边走动,每至诗的节奏处,便用手杖重重地点击讲台,发出悦耳的“笃笃”声。
《红楼梦》是他一生学术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他最早用比较文学的方法,全面而又系统地解读《红楼梦》。他将西方家喻户晓的卢梭、雪莱等人的思想言行与《红楼梦》中的贾宝玉参照比较,认为《红楼梦》“为中国小说一杰作。其入人之深,构思之精,行文之妙,即求之西国小说,亦见甚匹。……若以西国文学之格律衡《石头记》,处处合拍,且甚觉佳胜。”他说:“想象力过强之人,易撄疯疾。诗人多言行奇僻,人以为狂。莎士比亚云:‘疯人、情人、诗人,乃三而一,一而三者也。’(见《仲夏夜之梦》V.I)卢梭晚年,即近疯癫,宝玉平日举动,常无伦次,又屡入魔。宝玉尝有‘意淫’之说,此意字即想象力之谓也。”
他赏识贾宝玉的重女轻男,他说:“《红楼梦》中贾宝玉曾经说过,天地间灵淑之气,只钟于女子,男人们不过是些渣滓浊沫而已。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儿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觉清爽,见了男人便觉浊臭逼人!”他还自豪地说:“有人重男轻女,女孩子有什么不好?林语堂是三个女儿,陈寅恪是三个女儿,我也是三个女儿。”语气间溢出一种满足感。《红楼梦》研究深深地溶入他的脑海中记忆中。晚年,他的健康状况大不如前,尤为明显的是记忆力日渐衰退,多年相与的同事,往往忘记了姓名,可《红楼梦》的回目,却了然于胸。有人曾经试问过,竟然是每试不爽,全然答出,一字不错。
1977年1月,八十三岁的他一目失明,一腿残跛,晚景凄然。尽管落实政策后,他的二级教授的工资颇丰,可一向大方的他竟然拿出大部接济亲朋和困难的教师,甚至还常常被一些人骗去。胞妹吴须曼看到哥哥已不能生活自理,便将他接回老家陕西泾阳照料。次年1月14日,吴宓病危,经解放军513医院抢救无效,于17日逝世,享年八十四岁。1979年7月,西南师范学院召开全校师生大会,为他平反昭雪,恢复名誉。中共西南师范学院委员会在为他平反的决定中说:“把吴宓教授打成‘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现行反革命分子’,纯属冤案,应予平反昭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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