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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默生:英国人的普遍做法就是在得到验证之前不做出任何判断

Emerson: The Common Practice Of The English Is To Pass No Judgment Until It Has Been Verified

2023-06-03 01:00
爱默生:英国人的普遍做法就是在得到验证之前不做出任何判断

1. 在古代,这个岛屿就以饲养猛犬品种而闻名于世,这种猛犬特别凶猛,一旦它咬紧了牙关,只得砍下它的头来才会把牙齿分开。人如其狗。英国人就有那种强健、暴躁的气质。这一点医护人员很凊楚,若要使具有这种气质的人屈服于他人的意愿,那是无论如何做不到的。英国人举行的比赛也是贴身肉搏,针锋相对,在公开的地方进行公平的竞赛——这是一项没有欺骗、不可逃避的较量,直到一方或双方都败下阵来。当埃塞瓦尔德国王在温波恩安顿下来时,他用他自己的语言说道:他“得二者选一,要么在这里生存下来,要么就在这里倒下去”。他们憎恨阴谋诡计,他们不会暗中下毒,不会设伏陷害,也不会冷箭伤人;就算有时互相打得鼻青脸肿,之后他们也会握手言欢,结成终生不渝的挚友。第75页

2.他们认为凡事必须合乎逻辑。即便是喜从天降,如果不合逻辑,他们也不会喜欢——因为这种喜事与他们的自我价值判断相矛盾,使他们难以理解。他们有种出于本能的恐惧:如果他们的思想掺入各种各样的复杂关系,就会分散他们持续的专注力,因而他们妒忌那些能自由联想的心灵。他们对天才缺乏耐心,不能容忍那些冥思苦想的人,也无法掩饰对活跃思想的轻蔑,因为尽管这些思想有理有据,但常与他们步调不一。他们也不喜欢无休止的推理,因为他们非常看重事实根据,他们的推理就是这样一个逻辑:汤里放盐,锤子敲钉子,用桨划船,这是厨师、木匠、化学家遵循的自然逻辑。在这里,能言善辩是没有一点作用的。他们的思维不会自我迷失,而是专注在结果上。

他们讲究规律,井然有序;他们逻辑分明,绝对不会混淆轻重;他们目标明确,有的放矢;他们胸怀坦荡,海纳百川——这是一个“度”的科学。在法庭上,法官的自主与起诉者的忠贞同样精妙;在议会里,自由是他们最妙的发明,这是个合乎宪章的反对手段。就当法庭和议会都装聋作哑,起诉人也不会缄默不语。他们镇定而又有耐心,他们年复一年的答辩武器就是用累计和估价来顽强地再现他们的冤情。然而,与此同时,他们也在考虑他们的人头和开支,当无计可施时他们就会下定决心,就会亮出底牌——采取革命这种极端行为了。他们一定要看到他们的理想得以实现,就算斗争延续好几个世纪,他们也会坚持到底。

然而,英国人的逻辑里还注入了正义的成分,这在其他民族中并不明显,——他们相信对立统一、公平竞争。在每个问题上,他们都要寻求各方的主张,直到事情水落石出。如果他们怀疑某一理论,就会对它不屑一顾,然而却对事实顶礼膜拜。这是一台机器吗?是一份特许状吗?是比赛场上的拳击手吗?是议员候选人吗?——英国人的普遍做法就是在得到验证之前不做出任何判断。他们不会被花言巧语所迷惑,他们需要的是一个能奏效的工作计划,一台有用的机器,一个可操作的宪章,他们会一直等到最后结果,并遵从其结论,摒弃所有臆测之论。政治上,他们会毫不客气地提出一些非答不可的问题:谁来纳税?采取什么方法来促进贸易?怎样提高粮食产量?要为纺织工人做些什么?

英国人这种独特的正义感及其影响令法国人惊诧不已。菲利浦·德康敏(Philip de Comines)说:“我认为,在我所知道的主权国家中,英国是最关注大众利益、最少对民众使用暴力的国家。”生命能得到保障,人权也有保障;如果没有安全感,谈何自由?然而在法兰西,“平等”、“博爱”和“团结”正是实施暗杀的口实。孟德斯鸠曾经说过:“英国是世界上最自由的国度。在英国,哪怕一个人的敌人多如牛毛,他也不会受到任何伤害。”第76-78页

3. 在生意场上,英国人相信,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你也别想。他们还坚信,如果你不能为了生意准备一切,那么生意将使你事无成。他们有着全局思维,注重细节,但也知道轻重缓急,不纠缠于一些细枝末节(德国人就是这样)。这使他们在生意场上灵活多变,这也是英国商业强盛之所在。第81页

4. 英国人通常不会为了所谓的荣誉、宗教情绪或一时冲动去流血牺牲,而一般是为了财产,或与财产有关的权利才去造反闹事。他们没有印第安人跳战斧舞的兴致,也不像法国人激情浪漫——为一个徽章或是为了一个什么宣言。英国人只是安安静静地干着自己的工作,挣他每天的工资。假如你想动他的工资、动他的牛群、动他享有的公共权利或是他的店铺,那么他会和你没完没了,一直拼到法庭上去见高低。大宪章、陪审团、人身保护权、星室法、船税、教皇制度、普利茅斯殖民地以及美国革命,所有这一切都是因为涉及到了一个自耕农(编者注:似应加上贵族)基本生活的权利而产生的问题,如果不触及这一点,就不会激起不列颠民族的愤怒和反叛。第82-83页

5. 英国人的这种精力也表现在他们彼此不感兴趣、漠不关心。每个人走路、吃饭、喝水、刮脸、穿衣、打手势等等各种言行举止,都是自由行事、旁若无人。然而他们只是养成了不去干涉或烦扰别人的风格:并非目中无人可以为所欲为,——他们是全神贯注于自己的事情而忽视了旁人的存在。在这个文质彬彬的国度里,每个人只顾及到个人的便利,这如同美国威斯康星州的一个孤独的拓荒者。我真不知道什么地方对个人的怪癖能这样听之任之,视若无睹。第98页

6. 英国人保留了旧式的习惯、装束、盛况、假发、权杖、王权和皇冠。中世纪的景象依然潜伏在伦敦的大小街头,巴氏的骑士还在宣誓保护受伤的女士,“金色王杖侍从”依然存在,他们在给现任女王的加冕礼时重复着11世纪时的仪式。世袭制度对他们来说天经地义,官职、土地、生意以及传统都是这么传下来的。他们的租约历时百年到上千年,服务或是合伙条款终身不变,甚至世代相传。艾尔顿阁下曾说:“管家跟了我28年了,对我的事务和书籍了如指掌。”古时的习俗就是维护道德的约束力。华兹华斯曾这样描述那些西摩莫兰德的小块土地的世袭者:“山里卑微的孩子们都知道,他们耕种的这块土地同姓同宗的祖辈们已耕种了五百多年了。”

英国人的力量还在于他们不喜变迁,因此要把他们的推理付诸实践会有很大的困难,在任何情况下,他们首先都是按照记忆中的方法行事。一旦他们采取措施,摆脱窘境,他们会迫不及待地把它当作最终标准,从此对其他的处理方法毫无兴趣。

英国人个个都是天生的大法官,他们本能地去搜寻各种判例。他们最中意的法律术语是:“一种沿袭旧例、不会逆转的习俗。”男爵们会说:“我们不愿意改变(Nolumus mutari)。”外国人见了一件事,总喜欢刨根问底,老伦敦人会这么说来对付外国人的惊讶:“哎呀,老兄,以前都是这样的。”他们不喜欢革新,培根曾这样说:“时间才是真正的改革者。”查塔姆则说:“信任是渐渐养成的。”卡宁也说:“与时共进。”威灵顿说:“习惯等于十倍的自然。”第103-104页

7. 炫耀和自夸永远都是令人厌恶的,然而英国人却走向了另一个极端,衣着行为都保持低调,他们不去炫耀,而是直指事物的本质,他们憎恨言不及义、多愁善感和高谈阔论,他们有的只是处心积虑,就算是他们的花花公子布兰麦的衣着特点也是极其朴素。他们在公共事务方面,以不追求戏剧性而自豪;在私事方面,却以简明和中肯而骄傲。第10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