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夜里看书。我从来都只能在夜里看书。当我还是学生时,我就在夜里看书,不管是周末或是平时。我的这一习惯是因为母亲总是说学习工作之余应该读点书。于是阅读就代替了午觉,之后不久,它又代替了睡眠。但我从来没有用阅读取代写作,枯坐无聊或与某人交谈。我是突然发现这一点的,我从来都不是因为无聊才阅读。我也从来没有听我母亲对我们说:要是你无聊,就看书去吧。
我母亲,她几乎不读书。在她取得教员证书的次日,她就收拾起所有书,把它们送给了她的小妹妹。她说:“我一生中从来就没有时间读书。”很快,一切都晩了。她也辞世了,没有阅读,几乎也没有音乐,只活在生活的种种忙碌之中。当我看书的时候,母亲她在睡觉。我枕着自己的辫子看书,在楼梯间,在屋里昏暗又凉爽的地方。就是在那里当她说想死的时候,我哭了。母亲给我们一切自由和随便看什么书的自由,我们就看所有我们能找到的、所拥有的书。她什么也不管,从来都不。
一天,我有一次和阅读有关的经历,着实让我心慌意乱,再也不想有这样的事了。我应该是刚刚旅游回来,可能是意大利,也可能是蓝色海岸,我一点也记不得了。我能记得的就是我得乘一大早就出发的火车,夜里到达巴黎。我的行李很少,无非一个帆布包和一本书而已。书很大,是和七星文库出的样式不同的版本。可以肯定的一件事就是我还没看这本书,而我本应该在假期里看的,既然假期的时候没有看,那我现在就得很快看完,尽快,拖拉不得了。我曾经答应保证按时把书看完并归还,期限就是旅游回来的第二天,要是我不守诺言,以后就别想再借一本书了。我一点也不记得借书给我的人严格的规定有什么意义,我只知道即便这种严格只是装装样子,我还是确信要是我不能如期归还,我肯定别想再有什么书看。我没有钱买书,偷书呢?我又不敢,风险太大了。
火车出发了。我立刻开始阅读那本要命的书的第一行。我接着读。我这一天都不能吃饭了,当火车到达里昂火车站时天色已晚。火车无疑是晚点了,白天过去了。我在白天就把《战争与和平》读了800页,书的一半。这一天的记忆对我简直是难以抹杀。长久以来它都被看成是对阅读的背叛。就是今天想起来,还会让我不自在。在我飞快地阅读此书的时候,有什么东西被牺牲了,好像是另一种阅读,和另一种阅读一样严重的东西。我被书中的故事情节所吸引,而失去了另一种深刻的、没有叙事的白色的阅读,而那原本是托尔斯泰独特的文风。就好像那天我发现一本书包含了写作的两个层面,一是我旅游当天读到的可读层面,另一个是我没有进入的。这一层面是不可读的,人们只能在阅读的乐趣中体味这一层面,就像只有在孩子身上才能看到童年。要说下去就没完没了了,况且也没有说下去的必要。
但我永远也忘不了《战争与和平》。剩下的那一半,我读了没有?我想没有。但好像我全翻过了。我还了书,人们又借给我别的。那留给我的影像就是火车穿过平原,快要死去的、战败的亲王的痛苦在奔涌,他临终的苦楚遍布了整个欧洲。我对托尔斯泰的印象远远没有对自己的背叛的记忆深刻,我从来没有完全认识并喜爱过他。
我阅读是因为匮乏。这种危机感持续了两年。那时我不得不大白天在巴黎大学的图书馆里看书。我心里想公共大图书馆夜里不开放真是谬误。我很少在沙滩上或花园里看书。人们不能同时在两种光线下读书,一是日光,另外是书的光芒。我在电灯下看书,房间在阴影里,只有书页被照亮了。
表面上看,我似乎不在乎怎么读书,读什么书。其实不是的。事实上我总是读那些人们告诉我一定要读的书,那些人要么是朋友,要么是我信得过的读者。我就在这样一个圈子里,从来不会参照文学批评去确定自己应看的书。当我有时候去读关于我读过的书的评论时,我都认不出是自己读过的书了。批评的功能,尤其是书面的、报刊上的,就是扼杀它所评论的书。为了让书不妨碍评论,批评会让书静止,让书沉睡,把书从评论中分离出来,扼杀它,于是书就和书中的故事在阅读时一同死去了。所有的文学批评都是昙花一现,因为没有强迫的阅读。要么就留在文学的角落里。但书死了。人们,从孩提时分开始就被迫读书,知道这是对阅读的异化。这种异化可能会持续整整一生。想到这里很可怕:整个的一生,被禁止的、无法接近的书,就像一件可怕的物品。
有的人只读文学评论,他们从来不读评论涉及的书。他们权当读过那些书了。他们谈论那些书。自己感觉良好。该拿这些人怎么办?我想就由他们这样下去吧,不是吗?
不应该介入,不应该插手各人在阅读中遇到的问题。不必为不读书的孩子难过,对他们失去耐心。这里涉及对阅读的大陆的发现。谁也不必鼓动或激励谁去看看这块大陆的模样。在这个世界上,文化信息已经太多太多了。人们应该独自去这块土地上闯荡。独自去发现。独自面对新生。例如,波德莱尔,人们应该成为第一个去发现辉煌的人。要做第一人。如果我们成不了第一个,我们就永远都成不了波德莱尔的读者。
世界上所有的名著都应该让孩子们从公共垃圾场上找出来,背着父母、背着老师偷偷地阅读。
有时,看到有人在地铁里聚精会神地看书会让书好卖一些。但这不是指通俗小说。这里,人们对书的性质是不会搞错的。两种类型的书从来都不会摆在同样的橱窗、同样的房子、同样的手中。通俗小说的发行量是几百万册。总是同样的故事框架,五十年来,通俗小说的功能无非就是情色画廊。看过之后,人们随手把它丢在公共场所的椅子上、地铁里,另一些人又捡起来看。这也算阅读?是的,我以为是,他们读他们喜好的,但这的确是阅读,在身外寻找可读的东西,吃掉,变成自己的东西,然后去睡,去做梦,以便明天一早去上班,重新汇入人群,与生俱来的孤独、颓废。
人们说哈雷姆一带的家庭妇女的梦想就是夜里到百老汇或第五街区的大商店读上一个小时她们找到的书,在那里她们文文静静的,在空空的商店里,等天亮回家。
这个画面真美妙。遗憾的是它和一切都格格不入。